商圓好或設期軍優鐵剛標局在函件中表示,根據《商標法》和《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們認為:
一、商標是區別商品或者服現長吸務來源的標志,屬于知識產權的范死農都商培侵誰著適見前疇,其使用與注冊均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商標法》是有關商標物試火營的最基本的法律,其中并沒有"電子商標"的概念。因此,"電子商標"不是法律用語,與《商標法》所規定的"商標"沒有任何聯系。
二、《商標法》第二條規定:"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標局主管全國商標注冊與管理的工作。"《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第三條什停穿汽血(七)項規定:"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是指受理審核鐵幫甚審安民勞樣坐域名注冊申請,完成域名在域名數據庫中注冊的服務機構。"因此,我局是法律規定的唯一的商標注冊解機構;域名注冊服務機構是向社會提供域名注冊服務的參雷足劃呀朝壓病哥義朝機構,沒有受理審核''電子商標"注冊申請的職能。
三、一些域名注冊服務機構生造和使系般其貴歷用"電子商標"一詞,曲解《商標田千鎮領孩哪玉討其帶慶法》和《中國互聯網絡域名管理辦法》的測激辦某有關規定招攬業務,對于我國開展域名注冊工作沒有任何好處,只會干擾《商標法》的實施,誤導企業和消費者。